金漆獎

北新燈塔召開“數字賦能 燈塔閃耀 ”經營提升專項工作啟動會

7月15日,“數字賦能 燈塔閃耀”北新燈塔經營提升專(zhuan) 項工作啟動會(hui) 在津召開。北新建材黨(dang) 委委員、副總經理楊正波,北新塗料總經理陳燕出席啟動會(hui) 並講話。北新建材科技與(yu) 數字化部副總經理高煒,北新塗料副總經理、財務總監陳明,副總經理張賀,北新燈塔總經理唐智謀,以及合作單位相關(guan) 人員參加會(hui) 議。會(hui) 議由北新塗料副總經理、北新燈塔執行董事黃繼偉(wei) 主持。

北新燈塔召開“數字賦能 燈塔閃耀 ”經營提升專(zhuan) 項工作啟動會(hui)

北新燈塔召開“數字賦能 燈塔閃耀 ”經營提升專(zhuan) 項工作啟動會(hui)

楊正波在講話中圍繞“為(wei) 什麽(me) 選這個(ge) 時點開展此次專(zhuan) 項活動、怎麽(me) 開展、達到什麽(me) 預期”進行了詳細指導。他指出,北新燈塔的數字化工作,除了技術支撐,還要有數字的概念,做到“生產(chan) 有數、經營有數”,找好差距,做好對標,圍繞核心痛點,做到心中有“數”。在組織保障上,北新燈塔班子成員作為(wei) 突擊隊以及工作小組“包保”人,各司其職,形成協同發展的強大合力;在製度建設上,建立月度匯報機製,確保項目進展透明。此外,在現有專(zhuan) 項小組的基礎上,增加項目建設驗收小組、技術研發小組,一方麵保障項目驗收工作順利推進,一方麵保障公司持續的創新動能。他希望,北新燈塔以此次經營提升專(zhuan) 項工作為(wei) 契機,通過集體(ti) 的智慧和力量,打造“產(chan) 品卓越、品牌卓著、創新領先、業(ye) 績優(you) 秀”的一流企業(ye) ,早日實現“燈塔閃耀”。

北新燈塔召開“數字賦能 燈塔閃耀 ”經營提升專(zhuan) 項工作啟動會(hui)

陳燕對本次經營提升專(zhuan) 項工作實施背景、意義(yi) 以及機構人員設置進行了詳細講解。她說,北新燈塔南港基地從(cong) 建設之初就遭遇疫情,三年間克服各種困難,邊建設邊搬遷,在全體(ti) 幹部員工的努力下確保經營工作順利開展。但是目前經過一段時間的試運行,距離其定位“國內(nei) 最先進、自動化程度最高的綠色智能化工廠”尚有差距,仍存在一些業(ye) 務流程不暢、信息交互障礙等問題,製約著運營效率與(yu) 經營效果。南港基地作為(wei) 北新建材”一體(ti) 兩(liang) 翼”之塗料翼的第一個(ge) 重組項目,對塗料發展具有重要意義(yi) 。北新建材薛忠民董事長,黨(dang) 委書(shu) 記、總經理管理,張靜副書(shu) 記,郝曉東(dong) 副總經理,徐謙書(shu) 記等領導給予了高度關(guan) 注和支持指導。此次,在楊正波副總經理的親(qin) 自指導和大力支持下,北新塗料聯合北新建材科技與(yu) 數字化部開展“數字賦能,燈塔閃耀”專(zhuan) 項提升工作,一方麵實現全過程全鏈條信息化管理,另一方麵通過對業(ye) 務流程的重新梳理、信息閉環、組織變革、減少冗員,從(cong) 根源上提升運營管理,提高企業(ye) 核心競爭(zheng) 力。

北新燈塔召開“數字賦能 燈塔閃耀 ”經營提升專(zhuan) 項工作啟動會(hui)

會(hui) 議宣布了成立“數字賦能 燈塔閃耀”專(zhuan) 項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三個(ge) 突擊隊和一個(ge) 組織保障工作小組。張賀任生產(chan) 攻堅突擊隊隊長,唐智謀任營銷攻堅突擊隊隊長,北新建材科技與(yu) 數字化部數字化規劃與(yu) 應用高級經理郭凡任數字化攻堅突擊隊隊長,北新塗料綜合管理部副總經理鄭正熙任組織保障工作小組組長。楊正波、陳燕向各突擊隊和組織保障工作小組授旗。

北新燈塔召開“數字賦能 燈塔閃耀 ”經營提升專(zhuan) 項工作啟動會(hui)

生產(chan) 攻堅突擊隊、營銷攻堅突擊隊、數字化攻堅突擊隊、組織保障工作小組分別作表態發言。

北新塗料綜合管理部副總經理方千春,北新燈塔副總經理付保偉(wei) ,副總經理王長庚,副總經理魏華,龍牌塗料涿州分公司及棗莊分公司總經理秦東(dong) 傑,生產(chan) 攻堅、營銷攻堅、數字化攻堅三個(ge) 突擊隊和組織保障工作小組成員及北新燈塔主管以上人員參加會(hui) 議。

文章來源:北新塗料

責任編輯:陸虎

特別聲明: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本文轉載僅(jin) 出於(yu) 傳(chuan) 播信息需要,並不意味著代表本平台觀點或證實其內(nei) 容的真實性;文中圖片僅(jin) 供個(ge) 人學習(xi) 之用,著作權歸圖片權利人所有。任何組織和個(ge) 人從(cong) 本平台轉載使用或用於(yu) 任何商業(ye) 用途,須保留本平台注明的“來源”,並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作者如果不希望文章或圖片被轉載,請與(yu) 我們(men) 接洽,我們(men) 會(hui) 第一時間進行處理。

上一篇 2024-07-17 07:50
下一篇 2024-07-17 08:00

相關推薦

微信公眾號
微信公眾號
微信小程序
微信小程序
分享本頁
返回頂部